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English
JHFC 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

委托制造与认定标示基准

JHFC-A-004 制定:2026年9月3日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行业标准中文译本。如有歧义以日文原文为准。日文原文 English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

制定:2026年9月3日 / 施行:同日

前言(制定宗旨)

健康食品的策划、原料采购、制造、包装、试验及销售,有时由多个主体分别承担。如果仅突出认定标示,获得认定的主体、设施、工序及有效期间就可能不明确,与销售经营者责任的界限也会难以辨明。制定本基准,旨在兼顾委托关系中应保密的交易信息,准确列示责任分工及认定的对象范围。

第1条(目的)

本基准旨在针对健康食品委托制造中的质量责任、受托方管理及认定标示,明确标示主体与实际认定对象的对应关系,并评价能够持续进行确认的管理状态。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将原料加工、混合、充填、包装、标示、保管、试验及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工序委托外部实施的健康食品。包括转委托,并以国内外受托方为对象。工厂名称等信息的公开范围应遵循JHFC-A-001。

第3条(术语和定义)

第4条(要求)

第5条(评价类别)

第6条(实施)

委托方可根据受托方台账、质量协议及认定标示的核对结果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可根据申请,在规定保密信息处理方式后确认依据资料。委托网络、认定状态或制度发生变更时,以及定期审核时,应复审对本基准的符合情况。

附则

本基准自2026年9月3日起施行。

※本基准是关于信息公开及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个别产品的功效及安全性。

本基准是关于信息公开与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任何具体产品的功效或安全性。经营者可依据本基准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依申请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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