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English
JHFC 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

NMN质量与标示基准

JHFC-S-001 制定:2026年9月3日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行业标准中文译本。如有歧义以日文原文为准。日文原文 English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

制定:2026年9月3日 / 施行:同日

前言(制定宗旨)

仅凭NMN这一缩写无法判别其化学结构、异构体、盐形式或溶剂化状态,其生产起始途径也分为化学合成、酶促反应及其他工艺。此外,NMN可能受水分、热、光及液体酸碱性的影响而转化为有关物质,因此原料投料量与最终产品中的实测量未必一致。本基准旨在明确NMN特有的同一性、来源、定量对象及保存期间的变化,使标示值能够通过批次资料予以核验,特此制定。

第1条(目的)

本基准旨在评价含NMN的健康食品在目标物质识别、生产来源、异构体及化学形式、含量标示、稳定性、检验及注意信息方面的质量管理状态。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以烟酰胺单核苷酸为主要成分的原料,以及使用该原料制成的片剂、胶囊、粉末、颗粒、液体及其他口服产品。不得将烟酰胺、烟酰胺核糖及其他类似物质作为NMN处理。

第3条(术语和定义)

第4条(要求事项)

第5条(评价分类)

第6条(实施)

经营者可依据原料规格书、能够识别异构体的检验报告(成绩书)、最终产品定量结果及稳定性资料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可依申请,从所标示的NMN范围追溯核查至标准物质、生产来源及所涉批次。变更生产路线、原料供应商、剂型、包装或分析方法时,应重新评价符合状态。

附则

本基准自2026年9月3日起施行。

※本基准为信息公开及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个别产品的功效及安全性。

本基准是关于信息公开与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任何具体产品的功效或安全性。经营者可依据本基准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依申请予以确认。

← 返回中文标准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