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English
JHFC 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

氨基葡萄糖质量与标示基准

JHFC-S-010 制定:2026年9月3日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行业标准中文译本。如有歧义以日文原文为准。日文原文 English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

制定:2026年9月3日 / 施行:同日

前言(制定宗旨)

氨基葡萄糖原料包括以甲壳类等的几丁质为起始原料制得的原料,以及通过发酵等方式制得的原料,并以盐酸盐、硫酸盐及其他化学形态流通。含盐化合物的重量与氨基葡萄糖本体的量并不相同,硫酸盐有时还伴有稳定盐。来源也与过敏原管理有关。本基准旨在区分评价立体化学、盐型、生产起始来源、换算含量及工艺残留物,特此制定。

第1条(目的)

本基准旨在评价含氨基葡萄糖的健康食品在化学同一性及立体化学、原料来源、盐型与制剂形态、氨基葡萄糖换算量、稳定性、按来源及工艺区分的检验以及注意标示方面的情况。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D-氨基葡萄糖、其盐类,以及含有上述成分的粉末、片剂、胶囊、颗粒、液态及其他口服产品。不得将N-乙酰氨基葡萄糖、含有氨基葡萄糖结构单元的高分子或其他氨基糖合并计入氨基葡萄糖量。

第3条(术语和定义)

第4条(要求事项)

第5条(评价分类)

第6条(实施)

经营者可依据来源资料、化学形态规格、换算表、显示选择性的产品试验及稳定性资料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可依申请,从标示量追溯核查至盐型、标准物质、原料生物或发酵批次。变更生物种、培养基、水解方法、盐型、剂型或分析方法时,应重新评价。

附则

本基准自2026年9月3日起施行。

※本基准为信息公开及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个别产品的功效及安全性。

本基准是关于信息公开与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任何具体产品的功效或安全性。经营者可依据本基准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依申请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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