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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FC 一般社団法人 日本認定健康食品協会

维生素K质量与标示基准

JHFC-S-027 制定:2026年9月7日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行业标准中文译本。如有歧义以日文原文为准。日文原文 English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

制定:2026年9月7日 / 施行:同日

前言(制定宗旨)

维生素K这一总称包括叶绿醌及侧链不同的多烯甲萘醌类。仅记载“K2”无法识别所采用的同系物,发酵提取物与精制物需要确认的杂质也不同。此外,在微量原料的测量中,同系物或异构体的重叠会影响对标示值的解读。为将名称、分离分析及使用注意事项与同一产品规格相关联,特制定本基准。

第1条(目的)

应明确维生素K的侧链类型及调制原料的组成,使总称标示所涵盖的质量信息能够得到验证。信息公开的共同部分应依据JHFC-A-001的五项基准进行评价,本文件补充同系物识别及操作条件的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将叶绿醌或多烯甲萘醌类标示为所含成分的口服食品,包括发酵物、油稀释原料及粉末制剂。所记载的化学形态不代表可使用原料清单,应根据供应形态及销售地区,另行确认其是否可用于食品。

第3条(术语和定义)

第4条(要求事项)

1. 质量要求—侧链类型及纯度

除区分K1或K2外,对于K2还应在规格中注明所采用的MK标记。应通过与标准物质比较的分离数据确认同系物,标示特定异构体时,还应备有相应识别资料。经营者应设定目标同系物、异构体及伴随醌类的规格,将其与单纯的总峰面积相区分,并公开依据。

2. 质量要求—发酵及精制工序

对于发酵原料,应在制造资料中保留菌种、培养基来源物质、提取溶剂及菌体去除工序的记录。混合精制后的级分时,应核对同系物组成。用油稀释或制成粉末时,应管理原液浓度及稀释历史,不得根据发酵物重量推测目标多烯甲萘醌量。应以工艺流程图、分级分离记录及接收检验结果作为核查资料。

3. 检验—分离能力的确认

应根据分析对象,采用能够区分叶绿醌、各多烯甲萘醌及干扰成分的方法。检测前进行衍生化或还原操作时,应验证其操作条件及测量响应。应记录送交第三方检验的产品批次及采样方法,并公开检验报告(成绩书)能够识别的范围。还应说明机构、试验方法及查询渠道。

4. 标示要求—总量明细

含量应以每日建议摄取量对应的维生素K量表示。应通过计算表确认同时标示的K1、K2或各MK的量与总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含载体制剂的添加量应另行处理,不得认为仅标示“K2”即可表示特定同系物的含量。纳入标示量计算的形态应与适用的国内计算资料核对。

5. 质量要求—遮光及产品中的状态

应考虑工序中的采光、储存容器及销售场所的光照暴露,检查各同系物的残存情况及相关峰的变化。对于乳化产品,还应确认相分离后的采样量。遮光规格、开封后的处理及保存条件应与包装试验结果相对应。经营者应制定用于期限判定的规格,并提供试验依据。

6. 摄取注意事项

应确认与维生素K有关的用药期间官方注意信息,并提示使用抗凝药者事先咨询医师。对于源自发酵原料培养基或载体的过敏原信息,应在最终配方中确认。应将注意用语纳入原料变更的审查项目,并检查标示文稿,确保销售页面及容器上均可查阅。

7. 资料管理

应将MK标记作为资料索引的检索项,并保存提取级分、标准物质、分离条件及标签版本。对于[维生素K分类及注意事项资料](https://ods.od.nih.gov/factsheets/VitaminK-HealthProfessional/),应登记参考位置及确认日期。变更试验方法时,应记录新旧方法的合计对象是否发生变化,并由经营者明确保存期限。

第5条(评价分类)

第6条(实施)

应明确记载声明对象的同系物及原料调制方法,并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应依申请核查分离测定结果与标签的对应关系。在发酵条件、分级分离范围发生变化或新增同系物时,应实施包括分析及注意信息在内的复审。

附则

施行日期为2026年9月7日。有关同系物记载方法的解释,由本协会依据所提供的资料处理。

※本基准为信息公开及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个别产品的功效及安全性。

本基准是关于信息公开与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任何具体产品的功效或安全性。经营者可依据本基准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依申请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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