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咖质量与标示基准
JHFC-S-048 制定:2026年9月8日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行业标准中文译本。如有歧义以日文原文为准。日文原文 English
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JHFC)
制定:2026年9月8日 / 施行:同日
前言(制定宗旨)
流通中的玛咖原料包括干燥粉末、经加热糊化的加工品及提取物,即使同为粉末状,其组成及吸湿特性也各不相同。仅凭原料颜色或产地称谓,无法说明植物同一性及加工程度;仅凭提取倍率,也无法得知配合量。为确认从栽培材料的识别到热处理、指标成分及包装重量的各项信息,制定本基准。
第1条(目的)
本基准旨在使玛咖的植物学说明与加工原料的实际情况一致,并使糊化产品及提取产品的质量资料具有可比性。信息公开应以JHFC-A-001为基础,并针对植物部位及加工类别补充本文件规定的证据。
第2条(适用范围)
对象
本基准适用于经鉴定为玛咖的植物的肥大胚轴及根的可食部分所制成的干燥物、粉末、糊化加工物、提取物及其口服食品。应在申请资料中说明所采用学名与同义名的关系。使用叶或种子的产品应与本文件的适用部位区分,并须另行进行原料评价。
第3条(术语和定义)
- 1. 色型记录:根据收获物表皮颜色所作的分类及其混合状态的原料记录。
- 2. 糊化加工:通过加入水分并加热,改变原料中淀粉状态的操作。
- 3. 玛咖酰胺组成:被选为分析对象的玛咖酰胺类成分的种类与各自测定量的对应关系。
- 4. 提取前干物质量:用于提取的植物原料扣除水分后的质量,作为倍率说明的计算起点。
第4条(要求事项)
1. 质量要求:植物部位与色型的识别
应通过标本、照片或植物鉴定资料,确认学名、可食部位、栽培地及干燥前形态。指定色型的产品应提供采收时的分选及混合记录。不得仅凭粉末颜色确定色型或原产地。经营者应以原料调查及检验为依据,制定异种植物、泥沙、农药残留等验收规格。
2. 质量要求:干燥与糊化的工艺证据
应记录清洗、切割、干燥及保管的顺序;进行糊化加工时,应保留加水、加热、保持及再干燥的条件记录。使用糊化名称应以淀粉状态的检验结果予以确认,并与单纯粉碎相区分。热处理历史发生变更的原料,应通过重新分析,判断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相同的指标成分规格。
3. 质量要求:提取产品的纯度与组成
应根据生产记录确定提取溶剂、回收的组分及干燥时使用的载体。经营者应设定残留溶剂、微生物、灰分及指标成分的规格,并公开采用理由。以玛咖酰胺类成分为指标时,应逐项列明所测成分的名称,不得仅以某一成分的高数值判定整个植物原料的同一性。
4. 检验:不同加工形态的分析适用性
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粉末或提取物的指标成分进行检验,并确认在产品含有淀粉或油脂的情况下的回收情况。测定总玛咖酰胺量时,应在检验报告(成绩书)中记载各成分的标准物质、响应差异及合计范围。应公开机构名称、试验方法、检样的加工形态、批次及结果查询联系渠道,并记录未鉴定峰的处理方式。
5. 标示要求:糊化产品与浓缩产品的区分
应将每日建议摄取量中的玛咖原料量与其加工类别一并标示。提取物应说明扣除载体后数量的计算依据;在主要栏目标示指标成分时,应同时记载其含量。原植物当量应根据提取前干物质量及回收量复核计算。不得将糊化这一工艺名称用作浓缩倍率的依据。
6. 质量要求:粉体的吸湿与取用
应按不同干燥方法及是否经过糊化,分别考察水分、结块倾向及计量时的堆积密度。[玛咖粉末糊化与吸湿试验报告](https://pmc.ncbi.nlm.nih.gov/articles/PMC8116860/)可作为选择试验项目的参考,并应在实际产品条件下验证。经营者应规定贮存规格、期限及重新封口条件,并将使用随附器具进行计量的情况与包装样本核对。
7. 摄取注意事项
对于将粉末混入液体的产品,应说明混合顺序及每次的计量方法,并提示不得以相同的匙数将糊化产品与提取产品相互替代。应标示正在接受治疗或用药者应咨询医生的提示。除原植物外,还应根据原材料规格确认与造粒或提取物干燥所用辅料有关的注意事项。
8. 资料管理
应将采收时的色型资料、部位鉴定、热处理记录及纳入分析的玛咖酰胺清单相互对应。修订提取倍率时,应附上干物质计算的旧版资料。资料保存期限由经营者规定;应检查变更台账,确保能够分别检索来源变更与加工变更。
第5条(评价分类)
- 符合:已确定部位及加工类别,全部要求所涉及的检验及数量标示均有工艺资料支持。
- 部分符合:植物鉴定及指标成分量已通过验证,对色型资料索引等轻微不足已有补充计划。
- 不符合:仅凭颜色判定植物、混淆糊化与浓缩,或无法追溯提取前干物质量。
第6条(实施)
经营者应指定干燥粉末、糊化产品或提取产品的类别,作出自我符合声明。本协会应核实从部位鉴定至工艺名称标示的各项内容。栽培材料、干燥方法及分析对象成分发生变更时,应更新申请资料,并在定期确认中复审加工类别的说明。
附则
本文件自2026年9月8日起施行。玛咖原料查询应附上学名、部位及加工类别。
※本基准是关于信息公开及质量管理方式的评价基准,不保证个别产品的功效、效能及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