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商平台健康食品含量标示调查报告(2026年9月)
发布:一般社团法人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4日
本报告为日文原文的中文版,如有歧义以日文原文为准。判定依据:JHFC-A-005 每日建议摄取量对应含量标示基准
一、调查概要
本报告汇总日本电商平台商品页面上健康食品含量标示的判读结果。调查对象为日本乐天市场商品页,检索取样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24日,判读依据2026年9月24日统一抓取的页面文字,覆盖NMN、辅酶Q10(还原型或氧化型)、鱼油(对象成分EPA与DHA)三类成分。调查只回答一个问题:消费者能否从页面文字读出每日建议摄取量对应的对象成分含量。结果按页面和按店铺两层统计。“按店铺比例”指该成分所有商品页都能读出每日含量的店铺占店铺总数的比例。
| 成分 | 有效页面 | 能读出每日含量的比例 | 按店铺比例 |
|---|---|---|---|
| NMN | 60 | 58% | 55% |
| 辅酶Q10 | 113 | 81% | 78% |
| 鱼油(EPA与DHA) | 178 | 71% | 67% |
读不出的主因各不相同:NMN是只写整瓶总量(E 13页,占22%);辅酶Q10是没写每天吃几粒(F 17页,占15%);鱼油是页面文字没标EPA、DHA含量(G 25页,占14%)和只写精制鱼油重量(D 18页,占10%)。

二、调查目的
消费者在网上买健康食品,主要靠商品页文字了解含量。商品页写清楚每天吃进多少成分,读者才能自行判断。本调查要回答的问题是:日本乐天市场上,健康食品商品页面的文字,能不能让读者直接读出每日建议摄取量对应的对象成分含量。调查范围只限于信息公开方式,不评价任何产品的品质、功效或安全性。
三、依据的基准
本调查的判定依据是日本认定健康食品协会已公开的《每日建议摄取量对应含量标示基准》(JHFC-A-005)。
本调查只引用基准第4条中能够从公开商品页面核对的三款,即第1款、第3款、第7款。基准原文如下。
第4条第1款:含量应列示于每日建议摄取量的个数、包数、容量或重量所在的同一标示面,或易于确认对应关系的位置。摄取量设定范围时,应明确记载含量对应的摄取量,并确认能够从标示文稿反算至基础单位。
第4条第3款:应区分配入的原料量、对象成分量、纯度及提取物量。……不得仅将原料投入量作为最终产品的实测含量。
第4条第7款:并列记载容器内总量、增量表述或多日用量合计值时,其排列不得使人误认为这些数值比每日建议摄取量对应的数值更具优势。
第4条其余各款涉及计算记录、换算依据、检验报告与批次对应,需要企业内部资料,本调查不涉及。
四、样本与方法
平台为日本乐天市场商品页。取样方式是以成分名单独检索,并与“サプリ”“含有量”“純度”“国産”“1日”等常用词组合检索,取检索结果中的商品页,同一网址只计一次;各成分使用的组合词不完全相同。成分与对象成分分别为:NMN(对象成分NMN)、辅酶Q10(还原型或氧化型)、鱼油(对象成分EPA与DHA)。检索取样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24日,判读所用的整页文字于2026年9月24日统一抓取。与所查成分无关的商品、没有有效商品信息的页面(X类)予以剔除。
判读分三步。
第一步,抓取商品页整页文字,取出商品名、内容量、营养成分表示(连同表头所注的“几粒当たり”)、每日摄取目安、主要成分等段落。
第二步,按统一口径逐页判读。判读借助语言模型执行,每页留存所依据的原文短句,可逐条回源核对。
第三步,复核。全部判定逐条对照原文依据复核;另用规则检索整页原文中“每日粒数+每粒含量”“每日含量”的写法,交叉核对判为读不出的页面。
五、判定口径
页面按以下七类归类。A、B两类算作能读出每日含量,C至G算作读不出。
| 分类 | 含义 | 结论 |
|---|---|---|
| A | 直接写明每日摄取量对应的对象成分含量(固定值,或与区间用量对应的范围) | 能读出 |
| B | 写明每粒(每包)的对象成分含量,并写明每日粒数(固定或区间),读者可自行算出 | 能读出 |
| C | 每日用量为区间,但既没写每粒含量、也没写各用量对应的含量 | 读不出 |
| D | 只写含该成分的原料量(如“精制鱼油 1200mg”),没写对象成分本身的量 | 读不出 |
| E | 只写整瓶(整袋)总量或多日合计,没写每粒量或每日量(即使能用总量÷粒数自行推算,也归此类) | 读不出 |
| F | 只写每粒重量,或只写每粒对象成分含量而页面没写每日吃几粒 | 读不出 |
| G | 页面没有标示对象成分含量 | 读不出 |
本调查对第7款相关情况只做观察,不做判定。观察口径是:商品标题中出现的含量数字达到该页每日含量的3倍以上,视为标题写的是整瓶(整袋)总量。只在能读出每日含量的页面上统计。
六、调查结果
6.1 NMN
NMN共采集页面60页,剔除0页,有效60页。60页中,能读出每日含量的35页,占58%;读不出25页,占42%。
| 分类 | 页数 | 占比 |
|---|---|---|
| A | 16 | 27% |
| B | 19 | 32% |
| C | 1 | 2% |
| D | 0 | 0% |
| E | 13 | 22% |
| F | 9 | 15% |
| G | 2 | 3% |
占比按有效页数计算,四舍五入取至整数,各分类占比合计不等于100%,是四舍五入所致。
读不出的25页构成如下。只写整瓶总量(E)13页,占全部60页的22%,是最大一类。只写每粒含量或每粒重量、没写每天几粒(F)9页。没标NMN含量(G)2页。区间用量且算不出(C)1页。
按店铺看,38家店铺中,所有NMN商品页都能读出每日含量的有21家,占55%。
按页面自述产地看,写明日本制造的56页中能读出34页,占61%;海外制品(个人输入)4页中能读出1页。
第7款相关观察:能读出每日含量的35页中,32页的商品标题写的是整瓶总量(标题数字为每日量的3倍以上)。既能读出每日含量、标题又不写整瓶总量的,只有3页,占全部60页的5%。
6.2 辅酶Q10
辅酶Q10共采集页面128页,剔除15页,有效113页。剔除的15页构成为:检索带进来的NMN复配产品11页(标题主成分是NMN,辅酶Q10只是配料),页面注明“成分详见图片”2页,复核时页面已下架2页。
113页中,能读出每日含量的91页,占81%;读不出22页,占19%。
| 分类 | 页数 | 占比 |
|---|---|---|
| A | 57 | 50% |
| B | 34 | 30% |
| C | 1 | 1% |
| D | 1 | 1% |
| E | 0 | 0% |
| F | 17 | 15% |
| G | 3 | 3% |
占比按有效页数计算,四舍五入取至整数。
读不出的22页构成如下。只写每粒含量或每粒重量、没写每天吃几粒(F)17页,是最大一类,其中11页是海外产品页。没标辅酶Q10含量(G)3页。只写原料量(D)1页。区间用量且算不出(C)1页。只写整瓶总量(E)0页。
按店铺看,46家店铺中,所有辅酶Q10商品页都能读出每日含量的有36家,占78%。
按页面自述产地看,写明日本制造的56页中能读出48页,占86%;海外产品35页中能读出24页,占69%;产地未写明的22页中能读出19页。
第7款相关观察:能读出每日含量的91页中,商品标题写整瓶总量的10页。既能读出每日含量、标题又没写整瓶总量的有81页,占全部113页的72%。
6.3 鱼油(EPA与DHA)
鱼油共采集页面188页,剔除10页,有效178页。剔除的10页构成为:宠物用品2页,标题主成分不是鱼油或EPA/DHA的7页(虾青素2页、叶黄素类护眼2页、紫苏籽油与亚麻籽油为主1页、磷虾油为主1页、鲨鱼肝油为主1页),页面注明“成分详见图片”1页。
178页中,能读出每日含量的126页,占71%;读不出52页,占29%。
| 分类 | 页数 | 占比 |
|---|---|---|
| A | 81 | 46% |
| B | 45 | 25% |
| C | 2 | 1% |
| D | 18 | 10% |
| E | 0 | 0% |
| F | 7 | 4% |
| G | 25 | 14% |
占比按有效页数计算,四舍五入取至整数。
读不出的52页构成如下。页面文字里没有标示EPA、DHA含量(G)25页,是最大一类。只写“含EPA/DHA的精制鱼油”等原料重量、没写EPA与DHA本身的量(D)18页,占全部10%,与第3款所说的区分原料量和对象成分量有关。只写每粒含量、没写每天吃几粒(F)7页。区间用量且算不出(C)2页。只写整瓶总量(E)0页。
按店铺看,96家店铺中,所有鱼油商品页都能读出每日含量的有64家,占67%。
按页面自述产地看,写明日本制造的129页中能读出89页,占69%;海外产品22页中能读出16页,占73%;产地未写明的27页中能读出21页。
第7款相关观察:能读出每日含量的126页中,商品标题写整瓶总量的10页。既能读出每日含量、标题又没写整瓶总量的有116页,占全部178页的65%。

6.4 与第7款相关的观察:商品标题中的含量数字
观察口径如第五节所述,只统计能读出每日含量的页面。NMN与辅酶Q10的对比如下。
| 成分 | 能读出每日含量的页数 | 其中标题写整瓶总量的页数 | 标题没写整瓶总量的页数 |
|---|---|---|---|
| NMN | 35 | 32 | 3 |
| 辅酶Q10 | 91 | 10 | 81 |
| 鱼油(EPA与DHA) | 126 | 10 | 116 |
第7款相关数字只作为观察,不作判定。

七、复核
NMN:60页全部对照原文依据复核,改判1页。原判C,页面写明“每日1〜2粒”并写明“2粒对应NMN 300mg”,改为A。改判后与原判一致59/60。
辅酶Q10:对照原文改判21页。其中14页属于样本问题(NMN复配品、注明看图、已下架),剔出分母;7页属于判定问题。7页中,2页由读不出改为能读出(页面写明“2粒含120mg”、营养成分表写明“每粒30mg”且写明每日2粒);3页商品信息栏损坏(每日用量写成“0粒”)归为读不出;2页在读不出各类之间调整。
鱼油:对照原文改判21页。其中10页属于样本问题(宠物用品、主成分不是鱼油、注明看图),剔出分母;11页属于判定问题,其中7页由读不出改为能读出(如页面写明“每日2粒含EPA 855mg”“每日3粒含DHA 201mg、EPA 57mg”,或成分表名称与数值分栏写),4页在读不出各类之间调整。
八、局限
- 样本限于乐天市场检索结果,检索词与排序影响样本构成,不代表日本全部健康食品。
- 商品页随时可能更新,结果反映2026年9月24日抓取时的页面状态。
- 只判读页面文字。写在商品图片里的含量不在判读范围内,这类页面会被计为读不出,所以读不出的比例可能偏高。
- 以商品页为单位统计,并附按店铺的统计;店铺不等于生产企业,一家店铺可能销售多个品牌。
- 只核对页面是否写清楚,不核对所写数值是否准确。
- 各成分的检索词组合不完全相同,其中辅酶Q10与鱼油的部分检索词含“1日”,写有每日用量的页面可能更容易进入样本。成分之间的比例差异仅供参考。
九、说明
本报告不公布个别企业、店铺或商品的名称。
本调查只涉及信息公开方式,不保证、也不否定任何具体产品的功效或安全性。
